第一次上法院
活到這麼大歲數還是第一次上法院,
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寄來這封文件,
一開始有點納悶,
拆開來看方知,是有關外勞雪莉偷竊逃逸案件的傳票,
都是雪莉惹的禍,(雪莉~妳怎可以這樣對我?)
害我破了一生未跟法院打交道的戒律!
還好我今天是以證人的身份出庭~
由於是第一次,除了搞不清地理位置,
下了公車,還一路問了三次才找到。
一進大門,大大的服務看板
為民服務中心
服務台告訴我:拿著這張刑事傳票,
要先到這個櫃台報到
然後到三樓,找到我的偵查庭,
我的案號是15:40才輪到,足足等了半個多鐘頭。
總算等到我應訊,今天雪莉當然是不會到場。
我把老媽那包被偷的金飾等保單都帶齊了,
結果一點也派不上用場,
除了問我家住哪兒,與媽媽的母女關係,
簡單的問了不到幾句,就告訴我:
『我們如果抓到人會通知你!』
結束了! 就這樣???
問訊的時間極為短促
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著這句『我們如果抓到人會通知你!』
有可能嗎?
我根本不敢妄想!
在雪莉該回而未回的最短時間內,我們就報警,
提供最有利的線索:
包括她離去當天留給管理員一個地址:
『以後信件幫她轉到那兒』,
還有離去當天到隔壁萊爾富寄出一大箱衣物等,
也查出了寄包裹的地址交給警方,
還有雪莉台灣大哥大的帳單,
若警方真的願意全力追查,
就憑這三個有利線索,還會抓不到人嗎?
豈容那麼輕易讓她逍遙法外???
我在情急之下,投訴壹週刊,
記者到家裡又拍照又錄影,煞是其事,非常慎重,
我也樂觀其成,等待刊出~~~
結果登出來的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。
失望透了!!!
我投訴的目的在於希望借重媒體的力量,
報導外勞逃逸的案件有如雪球越滾越大,
今天一個雪莉逃跑,我們個人的損失事小,
可是全台灣多少有老人的家庭,(未來勢必越來越多老人)
被這些日益嚴重的外勞偷竊逃逸問題所困擾,
看能否獲得有關單位的注意?
每個逃逸的外勞最大的誘因是:
他們變成非法以後,外面用更高的待遇用他,
而這些雇主就是他家的外勞跑了極需要用外勞的人,
在等不及還需要三個月才能申請下一個來之前,
家裡沒人照顧老人,就只得多花錢先用非法的外勞,
無形之中也助長了非法外勞的需求。
惡性循環下去!!!
但是我們的有關單位無人重視,
就算抓到了也只是輕罰幾千元了事,
讓他們有恃無恐,更加囂張。
這已經不是個人問題,而是社會問題了,
小市民投訴無門,
就連投訴媒體也只是輕描淡寫沒有切入主題。
真是讓人灰心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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