糊塗

話說今天清早我正準備到公園運動,
一下樓發現我的寶貝單車失蹤啦,
馬上按電鈴向老公投訴!
他問我昨天車放置何處?
我順口說一向放在定點,
大概最近腳踏車較流行(油價上漲),
顯然遭竊。
正想走路過去,
突然想到:昨天女兒抱小晴去給媽媽看,
我再從媽媽家把小晴抱回來,
車就停在媽家門口。

而這頭老公卻中斷睡眠,
騎車在社區大街小巷花了40分鐘找車
﹝判斷可能係附近孩童順手牽羊﹞,
當然是無功而返。
到家洗澡見到外孫女專用澡盆猛然想起:
老婆昨天跳舞後就去丈母娘家,
而傍晚她是抱著外孫回來,
怎可能騎車?
單車必然在岳母家樓下。
趕緊跑去找我報告此事,
見單車已停放門口;
我又老神在在,
他問我既然找到車為何不電話通知他,
害他找得滿頭大汗?
我只好懷著歉意的說:「讓你運動一下也好」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