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驚魂未定後一天(下)
早上延續昨天還未完成的有健保卡的申請~
麗娜好意地陪我到中央健保局去辦,
只要帶一張相片,及身份證,就可以了。
相片掃描了以後,又還給我。
十分鐘左右就輕鬆的拿到熱騰騰的健保卡,
真是太方便了!
一回到家打開電腦:
大兒子已經在LINE留言:媽:包包已撿到,在內湖派出所
證件印章都在, 需要本人去領取。
因為手機與平板電腦,都在被竊走的包包裡,
所以兩天都無法立即接收簡訊與留言。
不久,松山分局就派警員來我家給我簽『指紋辯識』證明,
要拿回去,我的包包暫時被封起來,待採指紋。
傍晚,又來了一位警員補簽兩張包包內現有的東西,
只有印章,存褶,與提款卡,
但是並沒有我的手機與平板電腦,和現金約有三千多元。
因為兒子已經在抗議我兩天都無法聯絡,希望趕快去買支新手機。
正要出門去看手機,就接到舞友麗琴興奮的告訴我好消息。
這些舞友們都非常關注這件事,主動打電話問里長。
『小偷捉到了,現在在松山分局,副分局長親自辨案』
這回的確是好消息,值得按『讚』囉!
兩天來,我把該辦的証或卡全都辦好了,
現在
最大的希望是看能否追回我的手機與小平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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